报废汽车无证驾驶上路,还想遮挡车牌逃避监控,2018年8月27日上午,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永丰中队副中队长廖云见带领两名辅警在城区日新红绿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车后排用一张小纸片故意遮挡号牌,于是民警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
哪知竟是无巧不成书!待车辆靠边停稳,驾车男子潘某红下车后一眼就认出“熟人”,面对执勤交警廖云见脱口便说“上次就被你查过”……原来,他2017年曾因无证驾驶被广丰交警查处。今年5月19日,潘某红曾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又被查,当时对他作出处罚决定的蜀黍正是廖云见,当时廖云见在城区丰溪路裕丰红绿灯路口查获潘某红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在对潘某红依法进行处罚时,民警发现,其驾驶的机动车购于2010年5月21日,必须立即检车。于是,交警当时细心提醒潘某红必须马上去办理机动车年检,否则车辆面临报废汽车危险,并告知他尽快前往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在依法取得驾驶证后才能驾车上路。哪知,潘某红不仅没有立即去办理相关车驾业务,反而抱着侥幸心理,继续无证驾驶车辆上路,最终导致自己再次被交警查处。
进一步经过核实发现,违法行为人潘某红于2006年取得C1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后,因长时间未办理换证业务,导致本人驾驶证被注销,所以潘某红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同时经查,潘某红所驾驶的机动车赣E1C128也已达到报废汽车标准,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多达51条。
面对民警的询问,潘某红表示,自己人在外地做事,这辆车平时大多时间是他的弟弟在使用,所以造成了现在这样的严重后果。但是,无论何种原因和借口,这都不能成为任何人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理由,殊不知,因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任性”,先是导致自己的驾驶证被注销,现在又让自己的爱车变成了一辆报废汽车。
目前,潘某红已被广丰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车辆因达到报废汽车标准上道路行驶,被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该驾驶员处2000元罚款,这辆报废机动车也交由专业机构依法进行报废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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