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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假牌报废汽车终难逃法网

       金秋时节,秋高气爽、日丽风和,如此景致却有人为逃避法律制裁驾车疯狂逃窜,“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驾车上路违反法律法规,妄想逃脱是不可能的,桐柏县公安交警就查处了这样一位疯狂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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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柏县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世纪大道金庄路段设置查缉点,严查酒、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全、稳定的交通出行环境。14点29分许,一辆牌照为渝B69XXX的小型轿车沿世纪大道向查缉点行驶,当行驶至距查缉点200米左右时,该车突然调头沿世纪大道非机动车道向相反方向行驶,查缉点的执勤民警看到这一情况,感觉事情反常,必有隐情,立即通过对讲机通知该车辆附近的下一缉查卡点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拦停检查,当执勤民警驾驶警车对该车辆警告其立即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该车的司机更是加速逃窜,熟悉路况的执勤民警一边对其喊话警告其立即停车,一边尾随该车,在下一查缉点处终于将该车拦停。
 
       经进一步调查:该车驾驶司机何某,男,44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对其车辆进行检查时,通过公安交管系统核对发现何某驾驶的车辆牌照渝B695Q7系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汽车标准,并在该车辆后背箱查获另一幅牌照。在铁的证据面前何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何某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汽车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已被桐柏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何某驾驶的报废汽车被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予以收缴,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并将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已达报废汽车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何某最终对其心存侥幸却付出惨重代价的“聪明想法”后悔不已。
 
 
       广大司机朋友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为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照上路行驶,更不要驾驶已达报废汽车标准的机动车,对他人和自己负责,如果违反了有上述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不仅各方面遭受损失,商业保险拒赔,个人也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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